拱辰中学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一、凡需要进行电子阅览的教师或学生,应凭证上机阅览,可以进入电子图书馆网页,可以使用图书数据库和电子图书及其它网上信息。
二、教师组织的集体阅读,由教师课前进行登记,上课时按照教师要求有组织的进行阅读。
三、教师或学生临时上机阅读,应凭阅读证进入,并进行登记。
四、要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,严禁涂写、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。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室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,不得将食品、饮料等带入电子阅览室。
五、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,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,乱扔纸屑。
六、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出现设备故障,阅读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。未经管理人员许可,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,注意用电安全,使用结束后,应及时关闭电源。
七、通过软盘,光盘、U盘、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存储数据前,应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,方可使用。
八、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、法规。
九、管理人员要及时开关门窗、电源,做好防火、防雷、防潮、防尘、防盗等有关工作。
十、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,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,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