拱辰中学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
一、电子备课室是教育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(职工)制作电子教材的场所,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。
二、电子备课室设施为学校财产,上机人员必须予以爱护。
三、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、使用手册、系统光盘等技术资料应存档。
四、上机人员应按要求填写《电子备课室使用情况登记表》。
五、室内设备设施位置不得随意变动,不得利用电子备课室设备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。
六、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,不得将食品、饮料等与备课无关的物品带入电子备课室。
七、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出现设备故障,上机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。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,上机人员所携带的软件,须经过管理人员病毒检测,征得同意后,方可上机使用。
八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。凡读取软盘、光盘、U盘、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,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。
九、因违返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,当事人要承担相应在经济赔偿责任,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。
十、注意用电安全,防盗、防雷、防尘、防潮。使用结束后,须经管理人员检查、登记,而后及时关闭电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