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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金不昧表扬通报(闫倍瑜和王鑫桐)

2021年11月14日 14:29:04 访问量:829


20211114日下午1430左右,我校83班闫倍瑜和王鑫桐两位同学在旗台前拾得现金125元,两位同学立即将现金交到校长办,经过寻找终于将现金交到了失主91班李静语手里。

闫倍瑜和王鑫桐两位同学在此次事件中所表现出了拾金不昧,善良上进,为他人着想的良好素养和优良品德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,展现了我校学生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,为校争得了荣誉。特此对83班闫倍瑜和王鑫桐两位同学进行通报表扬。

编辑:喻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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