拱辰中学2026年春假清明节前安全教育内容
亲爱的家长、同学们:
春假将至,恰逢清明节假期临近,为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愉快、有意义的假期,切实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学校特开展春假清明前夕安全教育,望全体同学牢记以下安全要点,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守护自身与他人安全。

1. 出行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,红灯停、绿灯行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、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,不横穿马路、不翻越护栏,不边走路边看手机、听音乐,时刻注意来往车辆。
2. 不乘坐无牌无证、超载超员、车况不良的“黑车”“农用车”等非法营运车辆,乘坐私家车时,系好安全带,未满12周岁不坐副驾驶位,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、摩托车上路。
3. 外出游玩、走亲访友时,提前告知家长出行路线、同行人员和返回时间,不擅自更改行程,不单独前往偏僻路段、陌生区域。
1. 独自在家时,锁好门窗,不给陌生人开门,无论对方以“维修、送快递、找家长”等任何理由,均需通过电话确认家长后再决定,不透露自己独自在家的信息。
2. 安全使用水、电、气,不随意触碰电源插座、电线,不私自使用热水器、电磁炉等电器,离开家时,务必关掉电源、水源、燃气阀门,严防火灾、触电、燃气泄漏事故。
3. 注意饮食安全,不食用过期、变质、生冷食物,不暴饮暴食,不购买“三无”食品,养成饭前洗手的良好习惯,预防食物中毒。
春回大地,气温回升,部分水域冰层融化、水流湍急,极易发生溺水事故。全体同学务必牢记“六不准”: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。若发现他人溺水,不要盲目下水,应大声呼救,及时拨打110、120,或寻找身边的救生器材(如竹竿、绳子、救生圈)抛给溺水者,协助救援。
1. 假期开展户外活动时,选择正规、安全的场所,避免参与攀岩、探险、野外露营等危险活动,不玩易燃易爆、尖锐锋利的危险玩具,防止意外受伤。
2.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,不沉迷手机、电脑等电子产品,不浏览不良信息,不随意添加陌生好友,不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,谨防网络诈骗、网络欺凌。
3. 外出游玩时,遵守景区规定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垃圾,爱护公共设施,文明出行;与人友好相处,不发生争执、斗殴,遇到矛盾及时告知家长或寻求警方帮助。
假期期间,同学间聚会、相处时,应友好相待、互敬互爱,坚决杜绝校园欺凌及聚众打架斗殴行为。不主动挑衅他人、不辱骂殴打同学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众闹事、打架斗殴,不充当“旁观者”起哄助威,更不纠结他人参与冲突。
若遭遇校园欺凌、被他人挑衅或威胁,不要忍气吞声,不盲目反抗,及时向家长、老师或警方求助,清晰说明情况,保留相关证据(如聊天记录、伤情照片等)。同时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树立正确的交往观念,珍惜同学情谊,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相处环境。
当前正值春季,气候干燥,风力较大,是火灾高发期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,全体同学及家长一律禁止在校园、居民区、公共场所等任何区域燃放烟花爆竹、孔明灯,不购买、不储存、不携带烟花爆竹。
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、爆炸事故,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同时会污染环境、影响他人休息。请同学们自觉遵守规定,主动劝阻家人、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,共同守护干净、安全的生活环境,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,及时向家长或相关部门举报。
春假期间恰逢清明节,祭祀祖先、缅怀先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,全体同学应倡导文明祭祀、绿色祭祀,自觉遵守相关规定:
1. 祭祀时,坚决杜绝焚烧纸钱、燃放鞭炮等行为,避免引发山林火灾、环境污染,可采用鲜花祭祀、鞠躬缅怀、网上祭奠等文明环保的方式,表达对祖先、先烈的敬意。
2. 前往祭祀场所时,遵守交通秩序,服从现场管理,不拥挤、不踩踏,注意自身安全;祭祀结束后,及时清理现场杂物,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再离开。
3. 积极参与文明祭祀宣传,带动家人、亲友共同践行绿色祭祀理念,自觉保护生态环境,守护公共安全。
1. 注意个人卫生,勤洗手、勤通风,做好春季传染病(如流感、手足口病)的预防,若出现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,及时告知家长并就医。
2. 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不进入网吧、酒吧、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。
3. 牢记应急求助电话:110(报警)、120(急救)、119(火灾),遇到紧急情况时,冷静拨打求助电话,清晰说明事发地点、情况。

安全无小事,责任大于天。希望全体同学牢记以上安全要点,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自觉遵守各项规定;也请各位老师、家长履行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,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。
最后,祝愿全体老师、家长、同学们春假愉快,平安顺遂,清明节安康!
邛崃市拱辰中学安全办
2026-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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