拱辰中学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
一、音乐器材室应帐物相符。器材、设备的调入、购入、调出应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明细帐,每学期核定一次,并及时上报补充需求。
二、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、设备,准备好教学所需器材。
三、音乐器材应按说明书经常进行常规维护,大型器材、设备(如钢琴、手风琴等)应定期请专业人员调校、维护,并按不同的要求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震、防潮、防尘等工作。
四、音乐器材室平时应保持整洁,器材设备应保持完好。
五、音乐室器材、设备要编定号码、定位放置,并注意科学性、教育性和实用性。
六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,教师、学生需要外借乐器、器材应办理借还手续,做好登记,限期归还。
七、音乐室器材、设备,都是国家财产,应加以爱护,如有损坏、遗失,应予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