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提高教师廉洁自律意识,维护教育公平和公正,树立教师良好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廉洁从业要求
(一)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,坚守教育职业道德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(二)教师应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,不得因个人喜好、关系亲疏或其他非教学因素而偏袒或歧视学生。
(三)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,不得擅自调课、停课或随意增减课时,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。
(四)教师应拒绝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吃请、礼品、礼金等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利益。
(五)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廉洁从业教育和培训活动,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洁意识和职业素养。
三、监督与考核
(一)学校将教师廉洁从教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,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(二)学校设立廉洁从教监督小组,负责对教师廉洁从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。
(三)学校鼓励师生及家长对教师廉洁从教情况进行监督,设立举报投诉渠道,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。
四、违规处理
(一)对违反廉洁从教规定的教师,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职、解聘等处理,并通报全校。
(二)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教师,学校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,并取消其教师资格。
五、附则
(一)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校廉洁从教监督和学校纪检小组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。
(二)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相抵触的,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为准。
通过本制度的实施,拱辰中学旨在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,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以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树立榜样,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。
2023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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