邛崃市拱辰中学校岗位聘用协议
甲方(用人单位):邛崃市拱辰初级中学校 法定代表人:杨光明
乙方(受聘人员): (身份证号码)
根据《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》, 及《 拱辰中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自愿签订本岗位协议并保证严格执行:
一、聘用岗位
甲方因工作需要设岗,按岗聘任乙方。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,担任 岗位
岗位类别:管理岗位( ) 专业技术岗位( )
后勤岗位( )
岗位职责: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按时上下班,认真履行自己的教育教学职责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。
岗位年度目标:严格按师德标准要求自己,具有团队意识,积极工作,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二、聘用期限
1、岗位聘用期为 1 年,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8年 8 月 29 日止。
2、当乙方发生职务晋升、岗位调整,或出现其他不得不解除岗位协议的情况时,本协议可以提前解除。
三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1、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。
2、依据本协议和甲方相关目标制度对乙方履行工作职责,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。
3、对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,在发给财政工资的同时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给乙方绩效工资。
4、依法维护乙方的各项合法权益。
四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1、获得相应的工资、报酬及福利待遇。
2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接受甲方监督。
3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尽职履责,完成工作任务;乙方完成工作情况,将纳入甲方的常规管理和考核。
4、甲方因实际工作需要,依据乙方的专业、特长、工作能力和表现,确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,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。
五、考核与续聘
1、甲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(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)。考核时,乙方须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,填写考核表。
2、甲方在认定乙方未能履行其职责的情况下,按照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》(〔2014〕2号)相关条款规定,可以要求乙方退出教学岗位,实行转岗、待岗培训、解聘和辞聘。
3、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者,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续聘合同。
六、附则
1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有规定的,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,由甲、乙双方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交由市教育局教师竞聘上岗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裁定。
2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订日起生效,代签和复印无效。
甲方:邛崃市拱辰初级中学校 乙方:
联系电话:
法定代表人:
(单位盖章)
签订日期:2017年8月31 日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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